國立中興大學114年度電機工程碩士學分班第40期招生簡章
1.開班目的:
為提供中部地區各行各業幹部在職進修之管道,亦提供未來有意進入本系碩士在職專班修讀學位者預做準備。
2.招生對象:
具學士學位或具備報考碩士班同等學力(請上網參閱「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30032)者。
3.招生班別:
電機工程碩士學分班第40期-招生科目:圖形識別、系統晶片之嵌入式即時作業系統、高等電力電子、強健與最佳控制、半導體製程技術、平面顯示器製造技術專論、數位矽智產設計導論、視訊壓縮智產元件設計,共開設8科目,每科目3學分。
(各科目上課時間、地點等詳細課程訊息請參閱電機工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課程資料:約6月下旬起可上網至本校課程查詢系統
https://onepiece.nchu.edu.tw/cofsys/plsql/crseqry_home,進入「系、所學位學程」頁面,點選「學年期」欄位的「1141」、「學制」欄位的「碩專班」、「系所」欄位的「W64 電機工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按「開始查詢」後即可參閱;電機工程碩士學分班人數在本校課程查詢系統外另行計算,不受系統所顯示「可加選餘額」的限制;欲查詢「課程大綱」請再點選各科目的「選課號碼」;上課地點代碼中的「EE」表示電機大樓。)
4.招生人數:
每科目招生人數以5名為上限(電機工程碩士學分班人數在本校課程查詢系統外另行計算,不受系統所顯示「可加選餘額」的限制),學員隨班附讀於電機工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每科目選課人數(含碩士學分班和碩士在職專班之學生)未達3名不開班。
5.修習學分:
碩士學分班學員每學期修習的學分以9學分為上限。
6.學分抵免:
依國立中興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畢業條件明細表(參閱電機工程學系網頁:
http://www.ee.nchu.edu.tw/)等相關規定辦理。
7.開班日期:
自114年9月7日至114年12月27日止(共16週)。
8.上課時間:
週一至週五間,18:20-21:00(各科目每週上課1天)。
9.上課地點:
國立中興大學電機大樓(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教室。
10.收費標準:
每科目15,000元整(每學分5,000元整),學費未包含教材費。
11.報名方式:
採通訊報名,依報名先後依序審核資格依次錄取。請備妥報名資料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國立中興大學
電機工程學系收」,並於信封上註明「
報名電機工程碩士學分班」,本系將於報名資料送達系辦公室7天內(不含放假日)以電子郵件回覆審核結果,若報名後未收到審核結果請來電洽詢。
12.報名資料:
(1)填妥並黏貼1吋半身脫帽相片之報名表(附表一)。
(2)學士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書之影本。
(3)已簽名之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表二)。
(4)學費:一律使用郵政匯票,抬頭請開「國立中興大學」。(郵政匯票請到郵局購買,若有疑問請逕洽郵局人員。學費收據待本校統一製作完成後公告通知學員領取。)
13.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4年8月26日(週二)止(以信件郵戳為憑)。
14.結業:
修讀期滿,缺席時數未逾課程三分之一且學期成績達70分者(成績考查依本校教務章則規定辦理),發給結業證書。
15.洽詢電話:
04-22840688轉418 施小姐
16.退費規則:
(1)繳費後,除因本人重大疾病(持公立醫院診斷證明)或兵役召集(持召集令)得依本校推廣教育班學員退費辦法申請退費外,其餘概不退費。
(2)各課程繳費人數未達規定開班人數或因故無法成班時,開班單位有權停開,無息全額退還學員已繳學費。
17.其他事項:
(1)課程當日未繳清學費者,恕無法進場聽課。
(2)謝絕旁聽及試聽,以免影響上課秩序。
(3)汽車進入本校校園依本校校園交通管理辦法及本校校園汽機車收費要點收費(「汽車通行」申辦方式詳見附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