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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技術人員教育訓練課程(21小時)
報名資訊
◆ 課程日期
2025-07-31 ~ 2025-08-14
◆ 課程費用
13000 元   12350 元 ( 早鳥優惠價 )
◆ 材料費用
0 元
◆ 人數限制
正取: 18 人,備取: 5 人
◆ 授課教師
李憲坤 老師
◆ 星  期
◆ 備  註
※報名人數8人以下,請等簡訊通知繳費,如超過8人可直接轉帳或現場繳費(興大綜合大樓8樓推廣教育組〉
※如欲取消請在課程前3天自行上線取消
※超商繳款者請拍下收據並私訊粉專
※若開課後需退費依退費比例辦理後
課程資訊
◆ 上課時數
21
◆ 上課時間
09:00-17:00
我要報名
◆ 課程介紹

醫療器材技術人員教育訓練課程
 

 ※請注意-收據需開立公司抬頭/統編寫於線上報名系統備註欄上,

無備註恕無法重開收據

 ※欲申辦汽車車證者請詳看下方注意事項。

 

一、課程目的

 

為因應衛生福利部自2021 年5 月1 日施行之「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管理辦法」,規定輸入醫療器材技術人員於最近五年內應接受至少20 小時以上之專業教育訓練,本校創新產業暨國際學院,為衛福部認可之訓練單位,特規劃本次「醫療器材技術人員教育訓練課程」(共21 小時),協助業者及從業人員符合法規要求,並提升專業實務能力。
課程內容依據法規規範,涵蓋輸入醫療器材技術人員所需之五大課程類別,適用對象包括醫療器材製造業與販賣業技術人員。根據規定,業者於依法完成技術人員登記後,每年應辦理至少8 小時之繼續教育訓練,若屆期未完成,將由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否則須辦理人員變更登記,未改善者亦可能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70 條第1 項第1 款規定處以相關處罰。
本課程提供完善且符合法規之訓練規劃,歡迎產業先進及相關從業人員踴躍參加。


二、課程目標

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輸入醫材技術人員最近五年內應接受至少二十小時以上之教育訓練,為使學員能充分了解法規需求並符合規範,特提供相關課程。
學員完訓後可申請衛福部醫療器材技術人員教育訓練時數認證20小時。


三、課程日期 平日班-114/07/31、08/07、08/14 (四)

四、課程時間 上午09:00-17:00

五、課程時數 課程學習21小時

六、報名費用$13,000元(含考照費與午餐,早鳥優惠/本校教職員工生享95折共12,350元)

七、招生人數18人(8人以上開班)

八、招生對象醫療器材業者之技術人員(尤其輸入業),及其他對課程有興趣的人員

  • 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簡稱本法)第5條第三款輸入醫療器材技術人員最近五年內曾接受至少二十小時以上之教育訓練;
  • 本法第11條技術人員自製造業或販賣業者依法每年應接受八小時繼續教育訓練。
  • 技術人員資格符合與否,建議與公司所在地之衛生局確認。

九、授課師資:李憲坤 老師

【現職】
弘亞生技顧問有限公司   總經理
【學歷】
台北醫學大學 生醫材料及工程研究所
【經歷】
財團法人工研院產業學院、自強基金會、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醫療器材類 講師、科技部 科研成果創業計畫(價創計畫) 生醫類 主審委員 審查委員、國科會 創新創業激勵計畫(From IP to IPO, FITI) 生醫類 審查委員、中國醫藥大學SPARK 計畫,中央大學育苗、拔尖計畫 生醫類 審查委員、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SPARK Taiwan計畫」指導業師、DNV_立恩威國際驗證股份有限公司 醫療器材技術專家 稽核員、理工科技顧問公司 醫療器材業務經理、麥德凱生科公司 醫療器材部 經理、馬偕醫學院、馬偕紀念醫院 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 審查委員、馬偕紀念醫院 醫學研究部 顧問、維綱生物科技公司 研發部工程師、副理、產品經理、愛生動物醫院 院長、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 獸醫師

十、課程大綱

1.我國醫療器材相關法令

2.醫療器材產品製造品質管理系統

3.查驗登記文件資料準備及程序管理

4.查驗登記送件實務

5.醫療器材產品上市後管理

6.醫療器材違規案例解析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學員需自備筆電

◆本課程為認證課程,學員修課至少完成20小時,未達者無法領取結訓證書

◆提供午餐與講義




<以上本單位保留因實際需要調整教席或上課日期、時段之權利>

◆ 注意事項

⚠️若收據需報帳者,請將開立抬頭與統編寫於線上報名系統備註欄上,未填者恕無法重開收據。
 

⚠️注意事項:
車證屬代辦申請-【如需辦理停車證請至綜大8樓805辦公室現場繳費(僅現金收費)。車證需5-10個工作天前主動提出辦理,恕無法當下繳費當下領取】車證辦理後無法隨意退費(課程延期、不可抗因素如颱風等亦是,請務必先考量好再決定是否辦理,如需退費需親洽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事務組,本單位無權責處理車證退費事宜) 如車證期間須換證,工本費200元須自行負擔。
(註:車證辦理屬於協辦服務,以月申辦,例如:10/8-11/8,費用為400元。計算單位00元/月)
◎114年起車證費為400元/月

退費規則:(依據本校「推廣教育班學員退費辦法」實施)

(1)有以下任一情況者,在活動尚未開始前已繳交學費者,基於學員權益,可無息全額退費。
●學員於報名註冊繳費後,因重大事故(如醫院診斷證明書),兵役召集(召集令)等特殊原因,並檢附證明者,由開班單位決定,無法繼續就讀者。
未達開班人數者。
開班單位因特殊原因於開課前變動課程內容,致學員權益受損者。
(2)學員於註冊繳費後開課前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所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3)學員於開課後未逹全部課程六分之一(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
(4)學員於開課後未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不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五成。
(5)學員於開課後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則不予退費。
(6)報名作業所繳交之報名費,無論是否開班均不退還。
(7)委辦單位有其退費規定者,從其規定辦理。
(8)退班或退費之費用,依規定須退至報名者本人帳戶中(郵局及第一銀行不扣匯費30元), 如非本人須簽切結書,辦理時間約工作天一至兩週。恕不接受以現金或其他方式退費。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