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Home
課程類別 Classification
電子報訂閱 Paper Subscribe
訂閱
快速連結 Quick Links
會員系統 Member System
重填
登入
電子報訂閱 Paper Subscribe
訂閱
快速連結 Quick Links
多螢應用服務整合開發知能班第01期(限已於在職訓練網完成報名並接獲通知者)
報名資訊
◆ 課程日期
2023-07-08 ~ 2023-08-19
◆ 課程費用
5760 元
◆ 材料費用
0 元
◆ 人數限制
正取: 25 人,備取: 0 人
◆ 授課教師
蔡景翔
◆ 星  期
課程資訊
◆ 上課時數
36
◆ 上課時間
2023-07-08
◆ 課程介紹
課程實際相關資訊,以在職訓練網(https://ojt.wda.gov.tw/)資料為準
課程名稱:多螢應用服務整合開發知能班第 01期
報名起迄:112/06/08~
上課期間:112/07/08~112/08/19
上課時間:每週六 09:00-16:00
訓練時數:36小時
招訓人數:25人
訓練目標:
緣由:
中興大學為綜合型大學,創新產業暨國際學院配合政府產業政策、企業經營脈動與終身學習型社會之需求,與政府單位如經濟部工業局、資策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臺中市政府、退輔會等單位開設各項推廣教育班別,99年更獲中區職訓局評鑑優等,師資多元而專業,課程符合市場需求,在大中部地區形成推廣教育自有品牌。本院自102年起,除獲國品獎-訓練機構版高度專業肯定外,更屢獲TTQS評核金牌等級認定,持續在推廣業務上精益求精,為追求更好的訓練質量而努力。此課程邀請大明高中汽修科共同規劃,大明高中自103年即開始規劃、建置相關『電動機車維修課程』,並陸續建置電動車充電站、各式電動機車(gogoro、中華、光陽..等)、專用儀器、特殊維修工具…等專業設備,並融入機車修護實習課程,規劃完善、設備建罝完整,可提供專業技術教學實作。
​知識:了解電動機車與一般汽油機車主要的差異,包括動力系統,控制系統及充電系統,並了解電動機車發展的歷史,及目前政府的推廣與補助政策。
技能:本課程特地與台中市大明高中共同合作,結合技職體系專業教育,規劃電動機車修護實作課程,提供學員專業術科場域師資,以達最佳訓練效果。學員可經由課程了解電動機車常見的故障原因及排除方式,認識電動機車常用的檢修工具,並學會如何正確的使用這些工具。
 
課程費用:$5,760
(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補助:$4,608,參訓學員自行負擔:$1,152)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加入會員網址:http://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jobwanted/member_consent.aspx
線上報名網址:(需先加入會員再進行報名)
洽詢專線:04-22855506
EMAIL:siil-pm@email.nchu.edu.tw
◆ 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1.  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年滿45歲至65歲(含))、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65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  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5,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之補助。
4.  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退費辦法:
※依據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第30、31點
三十.     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日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非學分班訓練單位至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二)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但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三十一.  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一)因故未開班。
(二)未如期開班。
(三)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
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因訓練單位之原因,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
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
退費處理期間,依據各訓練單位處理退費手續,並應於一個月內將退款金額匯入學員帳戶或以現金退還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