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上課日期如下:
3/5、3/12、3/19、3/26、4/9、4/16、4/23、4/30、5/7、5/14 (4/2校慶補假)
**需自備瑜珈墊****無補課、代課機制**
優惠方案:當期舊生續報/興大教職員工生享九折優惠,需開課前至現場繳費(興大綜合大樓八樓805室推廣教育組),請勿線上繳費。
樂齡瑜伽
6-12人小班制-樂齡舒緩身心,專屬您的瑜珈課
給你精緻的教學品質,細心引導每一個動作,感受身體的呼吸~
樂齡瑜珈. 透過和緩、低強度、伸展的樂齡瑜珈,爲長輩們建立運動習慣、改善慢性病狀況、緩解慢性疼痛、強健機體系統、持續激發長輩內在活力等。
師資介紹:邱淑君Polly老師
工作經驗:
中山國中舞蹈班指導老師
潭秀國中旗隊指導老師
慈明高中旗隊指導老師
台中家商舞蹈社團指導老師
朝陽科技大學啦啦隊指導老師
弘光科技大學妝品系畢業製作舞蹈老師
⚠️注意事項:
車證屬代辦申請-【如需辦理停車證請至綜大8樓805辦公室現場繳費(僅現金收費)。車證需5-10個工作天前主動提出辦理,恕無法當下繳費當下領取】車證辦理後無法隨意退費(課程延期、不可抗因素如颱風等亦是,請務必先考量好再決定是否辦理,如需退費需親洽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事務組,本單位無權責處理車證退費事宜) 如車證期間須換證,工本費200元須自行負擔。
(註:車證辦理屬於協辦服務,以月申辦,例如:10/8-11/8,費用為400元。計算單位400元/月)
◎車證費為400元/月
退費規則:(依據本校「推廣教育班學員退費辦法」實施)
(1)有以下任一情況者,在活動尚未開始前已繳交學費者,基於學員權益,可無息全額退費。
●學員於報名註冊繳費後,因重大事故(如醫院診斷證明書),兵役召集(召集令)等特殊原因,並檢附證明者,由開班單位決定,無法繼續就讀者。
●未達開班人數者。
●開班單位因特殊原因於開課前變動課程內容,致學員權益受損者。
(2)學員於註冊繳費後開課前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所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3)學員於開課後未逹全部課程六分之一(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
(4)學員於開課後未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不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五成。
(5)學員於開課後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則不予退費。
(6)報名作業所繳交之報名費,無論是否開班均不退還。
(7)委辦單位有其退費規定者,從其規定辦理。
(8)退班或退費之費用,依規定須退至報名者本人帳戶中(郵局及第一銀行不扣匯費30元), 如非本人須簽切結書,辦理時間約工作天一至兩週。恕不接受以現金或其他方式退費。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