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課日期:
11/8、11/15、11/22、11/29、12/6、12/13、12/20、12/27、114/1/3、1/10
**需自備瑜珈墊**
空中瑜珈結合瑜珈、皮拉提斯以及舞蹈等多項運動,透過掛布的支撐幫助你較輕鬆達到平時不容易做到的中高階瑜珈體式;另一方面,利用懸吊的掛布使你能更深層的放鬆肩頸,舒緩脊椎壓力。
除此之外,因掛布的不穩定性不僅可以訓練平衡感,同時也可以喚醒平時較少啟動的肌群,穩定的練習,可以讓身型看起來更結實喔。
一條掛布可以承受300公斤的重量,透過老師的帶領及示範,初學者也可以感受到空中瑜珈的魅力,讓我們一起來享受這個充滿力與美的運動吧!
師資介紹:邱淑君Polly老師
工作經驗:
中山國中舞蹈班指導老師
潭秀國中旗隊指導老師
慈明高中旗隊指導老師
台中家商舞蹈社團指導老師
朝陽科技大學啦啦隊指導老師
弘光科技大學妝品系畢業製作舞蹈老師
提醒您:
1. 上課不上妝、不做美甲及戴髮夾。
2. 不建議患有高低血壓、心臟病、骨質疏鬆、青光眼和懷孕初期者參與。
3. 生理期者需避免倒掛的練習動作。
4. 自備瑜珈墊
5. 可自行攜帶掛布,並提前5-10分到教室調整適合個人的掛布高度
⚠️注意事項:
車證屬代辦申請-【如需辦理停車證請至綜大8樓805辦公室現場繳費(僅現金收費)。車證需5-10個工作天前主動提出辦理,恕無法當下繳費當下領取】車證辦理後無法隨意退費(課程延期、不可抗因素如颱風等亦是,請務必先考量好再決定是否辦理,如需退費需親洽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事務組,本單位無權責處理車證退費事宜) 如車證期間須換證,工本費200元須自行負擔。
(註:車證辦理屬於協辦服務,以月申辦,例如:10/8-11/8,費用為300元。計算單位300元/月)
◎車證費為300元/月
退費規則:(依據本校「推廣教育班學員退費辦法」實施)
(1)有以下任一情況者,在活動尚未開始前已繳交學費者,基於學員權益,可無息全額退費。
●學員於報名註冊繳費後,因重大事故(如醫院診斷證明書),兵役召集(召集令)等特殊原因,並檢附證明者,由開班單位決定,無法繼續就讀者。
●未達開班人數者。
●開班單位因特殊原因於開課前變動課程內容,致學員權益受損者。
(2)學員於註冊繳費後開課前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所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3)學員於開課後未逹全部課程六分之一(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
(4)學員於開課後未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不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五成。
(5)學員於開課後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則不予退費。
(6)報名作業所繳交之報名費,無論是否開班均不退還。
(7)委辦單位有其退費規定者,從其規定辦理。
(8)退班或退費之費用,依規定須退至報名者本人帳戶中(郵局及第一銀行不扣匯費30元), 如非本人須簽切結書,辦理時間約工作天一至兩週。恕不接受以現金或其他方式退費。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