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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申報實務人才培訓班(限已於111上半年在職訓練網完成課程報名者)
報名資訊
◆ 課程日期
2022-04-18 ~ 2022-05-19
◆ 課程費用
4800 元
◆ 材料費用
0 元
◆ 人數限制
正取: 25 人,備取: 0 人
◆ 授課教師
蘇仁偉
◆ 星  期
一、四
課程資訊
◆ 上課時數
30
◆ 上課時間
2022-04-18
◆ 課程介紹
課程實際相關資訊,以在職訓練網資料為準,
本網址僅提供於台灣就業通報名正取並接獲本單位通知者繳費用,欲報名者請先至台灣就業通網站報名,報名連結如下:
http://ojt.wda.gov.tw/ClassSearch/Detail?OCID=142666&plantype=1
洽詢專線:04-22855506
上課期間:111/04/18-111/05/19
上課時間:每週一、四18:30~21:30
訓練時數:30小時
招訓人數:25人
課程費用:$4,800
(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補助:$3,840,參訓學員自行負擔:$960)
政府補助一般勞工訓練費用80%、補助全額訓練費用適用對象訓練費用100%

知識:
學員可學習稅法基本知識、租稅規劃架構及節稅觀念,以提升稅務管理能力。加強企業財會人員或會計師事務所從業人員稅務專業能力,課程內容著重實務演練、稅局查審案例與經驗分享,強化從業人員租稅申報實務之能力,學習正確之規畫策略。
 
技能:
學員可學習營業稅、所得稅及遺贈稅申報實務技能,避免申報疏失及處罰。讓學員建立稅務之基本專業知識外,亦可了解常見之申報疏失及最新修法趨勢,增加租稅申報實務之經驗值,提升租稅規劃及稅務管理能力。
 
學習成效:
學員學習稅法知識及租稅申報實務技能後,可合法降低稅負、落實稅務管理,並將租稅風險最小化。藉由學習促進正確之規畫能策略,協助企業合法節省稅負,發揮個人能力而提升自我成長。
 
職能級別:
級別3(能夠在部分變動及非常規性的情況中,在一般監督下,獨立完成工作。需要一定程度的專業知識與技術及少許的判斷能力)
◆ 注意事項
1. 訓練單位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並與學員簽訂契約。
2.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年滿45歲至65歲(含))、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65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3. 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1/5,且取得結訓證書者(學分班之學員須取得學分證明),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之補助。
4. 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退費辦法:
※依據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第30、31點
三十. 參訓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但因個人因素,於開訓日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非學分班訓練單位至多得收取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餘者退還學員。
(二)學分班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訓練單位應退還本署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但已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匯款退費者,學員須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或於退款金額中扣除。
三十一. 訓練單位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一)因故未開班。
(二)未如期開班。
(三)因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補助資格而退訓者。
訓練單位如變更訓練時間、地點或其他重大缺失等,致學員無法配合而需退訓者,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佔訓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匯款退費者,由訓練單位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因訓練單位之原因,致學員無法於結訓後六個月內取得本計畫補助金額,訓練單位應先代墊補助款項。
經司法判決確定或經認定非可歸責於訓練單位者,得另檢具證明向分署申請代墊補助款項。
退費處理期間,依據各訓練單位處理退費手續,並應於一個月內將退款金額匯入學員帳戶或以現金退還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