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於發行人、證券商及證券交易所等金融機構之會計主管,
你們還在苦惱得北上,
完成每年金管會要求經認定機構舉辦專業
進修十二小時課程嗎?
你們有福了,中興大學將於11/21-22,
從提升會計主管角色與視野面向,設計四門課程,
輔助決策者之會計管理、強化全球避税管理能力及法律素養等專業更精進出發。
課程重點共分三區:
(一)協助決策者有效治理公司,面對公司重組、合併、分割之會計處理。
(二)強化全球避税管理能力,境外公司營運及海外資金回流因應對策。
(三)法律素養培植,預防經濟犯罪與自保。
歡迎各金融機構會計主管每年持續進修者報名參加,評定合格者,將發給認證合格證書。
***本單位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專業訓練課程之進修機構】,於99年金管證審字第0990045734號令通過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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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對象:現任上市(櫃)、興櫃、公開發行公司、證券商、債券自營商、證券交易所等會計主管,已修畢初任(30小時)或替代(90小時)課程,需完成今年度12小時以上持續進修者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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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國立中興大學綜合大樓13樓1304室推廣教室【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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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費用: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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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人數:報名人數5人以下,請等簡訊通知繳費。
稅務專題:全球反避税下之因應 |
全球反避税下之因應
—境外公司實質營運法
—政府奬勵海外資金匯回三支箭 |
108/11/22
(星期五) 09:00~12:00 |
李佩璇 會計師 |
退費規則:(依據本校「推廣教育班學員退費辦法」實施)
(1)有以下任一情況者,在活動尚未開始前已繳交學費者,基於學員權益,可無息全額退費。
●學員於報名註冊繳費後,因重大事故(如醫院診斷證明書),兵役召集(召集令)等特殊原因,並檢附證明者,由開班單位決定,無法繼續就讀者。
●未達開班人數者。
●開班單位因特殊原因於開課前變動課程內容,致學員權益受損者。
(2)學員於註冊繳費後開課前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所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3)學員於開課後未逹全部課程六分之一(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七成。
(4)學員於開課後未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不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五成。
(5)學員於開課後達全部課程三分之一(含)時數無法就讀者則不予退費。
(6)報名作業所繳交之報名費,無論是否開班均不退還。
(7)委辦單位有其退費規定者,從其規定辦理。
(8)退班或退費之費用,依規定須退至報名者本人帳戶中(郵局及第一銀行不扣匯費30元), 如非本人須簽切結書,辦理時間約工作天一至兩週。恕不接受以現金或其他方式退費。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單位保留變更之權利。】